渠县四举措落实2011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
渠县国税局积极落实省、市国税局《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加强领导,狠抓落实,建立健全组织体系,有效保证检查工作扎实有序进行。
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由局长任组长,分管领导为副组长,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。专项检查工作由县局稽查局负责归口管理,统一组织,统一实施,加强协调,保证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资源信息沟通顺畅。
确立检查内容。根据县域情况,针对省局确定的广告业、市局确定的2个检查项目和1个区域专项整治开展工作,同时拟增加汽车修理修配行业作为整治式检查项目。
规定检查时间。规定4月为组织部署阶段,包括选择被查对象、宣传动员、组织企业自查和查前业务培训;5月至9月为检查实施阶段;10月为总结整改阶段。
严格检查要求。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市局指定和县局拟定的检查任务;二要在工作中创新检查思路和方法,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,增强检查人员执法能力,提高办案质量;三要在检查中以发票检查为重点,在“查帐必查票”、“查案必查票”、“查税必查票”的前提下,还必须坚持大额票必查、可疑票必查、“四小票”必查、虚假票必查。